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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测定的全国683个城市城区面积为27日公布,其总面积为11.02万平方千米,而实际建设区域为7.80万平方千米。

据报道,依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自然资源部组织全国683个设市城市全面开展城区范围确定工作。这次工作旨在形成我国第一版全国城市城区范围矢量数据集,并且首次实现了城市城区范围的空间化、定量化和精准化。这些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推动城市化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2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城区是指城市实际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覆盖的空间地域,是研究城市化发展的基本空间单元。由于缺乏空间标准和相应监测手段,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长期依靠地方填报,各地统计口径不同,影响统计数据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给科学决策带来一定障碍。

最近五年来,自然资源部整合国土、规划、地理、测绘和遥感等专业团队,融合多学科优势,组织制订《城区范围确定规程》,选取107个城市先后开展4轮标准试划论证,最终形成两个层面主要成果:一是全国683个设市城市城区范围(城市化标准统计区)总面积为11.02万平方千米,二是城市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实际建设区域)总面积为7.80万平方千米。

据介绍,城区范围确定是“多规合一”改革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我国与城市相关的统计概念较多,例如城区、建成区、中心城区、实体地域等。在全国首次发布城市城区范围成果后,有助于逐步减少和统一相关概念,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一张图”。城区范围是指城市中心区域,包括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商业、居住等各方面。建成区是指城市中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通常包括城市的市区和近郊区域。中心城区是指城市中心区域,通常是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地带。实体地域则是指城市中实际可居住、可工作、可流通等的地域,与城区范围有所重叠,但不完全等同。过去,我国的城市统计工作存在城区、建成区、中心城区等概念较为混淆的情况,不利于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而全国首次发布城市城区范围成果,则有望逐步解决这一问题。这一成果的发布,意味着我国在城市统计工作中将更加注重城区范围的确定和管理,从而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一张图”的目标。

2024-03-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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